公告/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01223_104420870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投资金额:50.0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预估):50万元。
采购需求: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1.汽开大队食堂:1名主厨、1名面点师、3名助手(全年无休)
2.丰发街消防站食堂:1名厨师、1名助手(全年无休)
3.四联大街小型站食堂:1名厨师。(全年无休)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商如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企业,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主厨必须具备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厨师资质。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提供有健康证方可上岗服务;
(2).近六个月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
(3).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2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4.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截止日期近6个月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彭诚
电话:13718960723
邮箱:zbcgcf@126.com
公告/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2020-12-25 12:29 浏览:334